首页>时政红河>公示公告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4/16 15:41

浏览次数: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1.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要求,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机关科室和局直单位开展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列入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以来,带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辅导4场次,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标对表,认真抓贯彻落实。

  2.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红治州办〔2023〕7号)文件“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开展述法,并组织所属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要求,州农业农村局共15个直属事业单位,所属主要负责人已全部开展述法工作。

  (二)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

  1.结合法治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实际,组织本系统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进农村”等农业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解答、真假农资等样品对比展示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设置宣传展板10块,宣传手册和画报1.2万余份,发放优质玉米种子240公斤,绿色生物防/杀虫剂530余瓶(片)、宣传手提袋500个、印宣传知识围裙200个等,营造良好农业农村法治氛围。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职责,为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2023年5月拍摄了农业农村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远离非法集资享受幸福生活》。同时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拍摄了农药使用安全微视频。

  2.加大“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根据《红河州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红河州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要求,对2022年至2023年全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2023年7月在个旧举办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集中评查),经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自评自查推荐、县市间交叉互评、州局集中评查,全年共有14个案卷被评为全州优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优秀的个旧、屏边、建水、弥勒、泸西5县市予以表扬,对执法效果较好、文书制作质量较高、卷宗归档规范的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并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并印发。10月至11月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补充评查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自评自查推荐、州局集中评查,确定10件行政执法案卷作为2023年全州第二批优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优秀的个旧、屏边、建水、弥勒、泸西5县市予以表扬,对执法效果较好、文书制作质量较高、卷宗归档规范的案件进行通报表扬。二是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州农业农村局从2022-2023年度全州办结的执法案例中遴选整理了6个案例作为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于11月15日印发《红河州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3.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坚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州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2月16日积极组织旁听《蒙自市某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蒙自市雨过铺某某养殖场行政许可及行政复议案》庭审活动,同时要求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等平台自行收听收看各类案件,切实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7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全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摸底,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范围和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形成《红河州农业农村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其中,涉农事项共计30项,而州级农业农村部门18项。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在其官网政务公开栏发布的《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州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在上一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要求,于11月10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板块中进行公布。

  2.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对《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涉外)合同》《生猪全产业链项目框架协议》《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委托服务合同》等18个合同事项、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对《红河州2023年动物耳标采购实施方案(送审稿)》《红河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稻作农业补贴办法试行(送审稿)》等三个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

  3.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以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渔政、动物卫生、农村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等执法领域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生猪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64余人次对辖区内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地膜等重要农资、生猪私屠滥宰及违规调运交易、禁用渔具及水生野生动物售卖、农业生产基地、农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重要领域开展执法检查,累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386余个/次,整顿市场288个/次,发放宣传资料42400余份。与多部门通力协作,形成执法“叠加”效应,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了一批涉嫌犯罪人员,震慑了一批违法行为人,真正做到服务有温度、管理有尺度、执法有力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自法治建设规划工作开展以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灵活、手段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三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方面依法办事水平及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遵循,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执法铁军。

  (二)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特点,研究制定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发挥执法监察的“震慑”作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

  (三)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宽渠道、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农业氛围。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律师协会关于对2024年第一批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结果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