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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2/2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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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红河州应急管理局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全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准应急管理工作的政治方向。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审视和谋划开展工作,2023年1月,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紧密联系应急管理事业面临的新的战略机遇、发展阶段、推进要求,不断拓展认识和思考的广度和深度,把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应急管理的工作任务,切实体现到做好各项工作之中。要以过硬作风抓好贯彻落实抓出实际成效。牢记“三个务必”,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提高斗争本领,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奋力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树牢依法行政观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根本行动指南,对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建设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7月21日,红河州应急管理局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论述深刻,要深入学习把握其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深刻理解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指导意义。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红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全民普法工作,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职责使命,以坚守初心和使命的政治担当,不断深化应急法治实践,为促进全应急管理事业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部门责任、具体负责人责任。二是进一步增强抓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意识,认真贯彻云南省委、省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及州委推进法治建设要求,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红河州2023年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等文件,把法治建设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促进了依法治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编制执法计划。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完善监管执法“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检查实施细则),严格按计划组织全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四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联合激励制度》,定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录入“两法衔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红河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系统,建立上下对接、左右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四)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主动出示、佩带执法证件;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严格按照案卷制作标准文书进行文字记录,配备相关设备,基本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重大执法案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合法合规性审核。2023年,对个旧市睿达锡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案、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分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违法案等2起行政处罚、2起不予行政许可案件进行了重大法制审核。二是健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2023年,州应急局立案3起,已按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三是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定期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开展评査,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存在违法、不当情形的行政处罚。2023年,抽取了全州2022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15件进行案卷评查,评查结束后进行通报点评。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工作。红河州应急管理局聘用云南九夏律师事务所耿华东、包典等5位律师组成的法律团队为州应急局法律顾问,为州应急管理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提供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咨询,对由州应急局负责人签署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文件的回复提供意见,定期开展执法卷宗评查等服务事项。根据《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州应急局研究发展本局公职律师队伍,制定了《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并积极鼓励本局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职律师申报,目前我局有公职律师1名。

  (六)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州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组织保障、扩展服务空间、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入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2023年,依法对204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发相关证照,其中: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37户(含延期、变更);不予办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1户(含延期、变更);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114户(含延期、变更),不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1户(含延期、变更);3.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3户(含延期、变更);4.地质勘查设计坑探工程安全专篇审查审批10户;5.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1户;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9户;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0户。依法注销相关证照12户,其中: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6户;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6户。通过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线上考核审批颁发全州三类人员资格证共6459个,其中: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共5034个,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425个。目前,未发生因行政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二是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和精简审批程序、“简政便民”几个方面认真落实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许可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通过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下线上融合,并确保办理事项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最多跑一次”。三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工作。州应急局每年定期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为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避免多层多头执法,执法检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施精准执法,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扰乱企业生产经营。2023年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参考信用评价结果对抽取检查企业进行检查,共完成部门抽查计划2个,完成抽查方案3个,抽查结果公示5个;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个,完成抽查方案2个,抽查结果公示2个,圆满完成2023年抽查任务。下一步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工作培训,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动态调整工作,继续加强部门间联合抽查检查,为企业抓好安全工作提醒敲钟,助力红河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做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全面提高全州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法治观念。

  (七)深入推进守法普法工作。1.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暨普法宣传活动。6月16日,在元阳县人民广场举办红河州第二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暨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公安、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部门代表、企业代表进行安全宣誓,通过安全知识问答、安全生产文艺宣传节目、安全承诺签字、安全知识咨询活动、参观展区等多样的形式,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用电及燃气安全、应急避险、防溺水、自救互救等安全应急知识和法律常识。据统计,全州各地共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532场、195333人次参与,通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安全和守法意识,不断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州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的环境。2.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2023年,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应急科普知识、防灾减灾等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及用品1千余份,活动大力普及了家庭电气安全、家庭火灾防范应急避险等应急科普知识,提升家用电器火灾导致的事故防范预防能力;结合红河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日常执法检查,全州共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450余次,向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监管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1500余人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阅读1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分享、安全知识微课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我知道、应急大比武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组织干部职工向全州各县市社区、住宅小区2万余户家庭入户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知识、民法典,发放宣传资料用品4万余份。开展应急知识进家庭、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知识科普活动等一系列科普活动100余次,增加了普通家庭成员的应急知识储备和法治意识。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普法活动中穿插应急知识科普、防灾减灾知识、地震应急知识,在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同时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结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需求,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利用赶集日,以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点、设置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挂图、画册、宣传单,提供现场咨询、讲解等多种形式,为村民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涉农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以及消防、居家、农机、用水、用气、野生菌防中毒等方面的应急知识,活动月期间,全州共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100余次。3.认真开展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工作。2023年,在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宪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共4次,通过集中学习,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3.以案释法,以观促学。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于2023年11月份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实时观看行政诉讼庭审画面的方式,全程旁听案件审理过程。通过观看庭审这一形式,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筑牢根基。4.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履行普法成员单位职责,抽调副局长1名,工作人员1名,共两人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根据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八五”普法力度,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以“行走的课堂”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营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并创作了1首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普法宣传歌曲。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州应急管理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委依法治州办的指导下,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新的工作要求下,本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未能及时按照工作实际进行完善和更新。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少部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还没有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相比仍然明显不足,机构改革后,执法队伍的不稳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持续提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工作。一是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督促全体干部依法履职。二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州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研究制定了《红河州2023年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促进了法治政府、法治红河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七进”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坚持利用“红河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普法宣贯,持之以恒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2023年度,“红河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6期共180条。

  (二)加强个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理想信念、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二是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三是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行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四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

  (三)强化机关建设,提升法治水平。一是加强机关学习。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多次在党委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前进行法律学习,并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二是提高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利用各类会议、集中学习等不同场合提醒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程序,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按要求制作下达执法文书等工作,促进全局执法水平提高。三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通过案卷评查、执法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办案质量。

  (四)自觉遵守法律,起好示范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时刻以规则法律、德行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法律法规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

  (五)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司法监督。一是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州应急局未曾有过涉诉案件,未曾接办过司法建议及检查建议,如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有行政诉讼案件,将带头出庭应诉,自觉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人员依法行政,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健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红河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应急管理各项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会议精神,严格组织实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党委年度专题研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干部日常全员学法和宪法宣誓,以及干部学法用法评议考核,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确保制定工作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加强与法律法规修订调整的衔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完善并全面执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健全政务公开、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执法责任追究等规范。

  (三)强化法律顾问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案卷评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给予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

  (四)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持续有效在全州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六大攻坚行动”,进一步推进全州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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