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民互动>民意调查征集>结果反馈

红河州司法局关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8/11 15:07

浏览次数:

  红河州司法局于2022年7月11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大州府驻地(蒙自城区)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因为蒙自城区人口聚集,新生儿较多,公办幼儿园资源紧缺,入园难度大,民办幼儿园相对收费较高;

  二、建议州府驻地(蒙自城区)每个街道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

  三、建议深入推进“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合作,有条件的幼儿园逐步转为公办幼儿园;或者是逐步推进州市幼儿园分园的建设;

  四、取消州市级机关幼儿园招生对象只针对州市级单位职工的限制,适当考虑中央、省直驻州单位的职工子女,探索名额比例,因中央、省直单位虽然经费、管理等不在地方,但同样是服务于红河人民。

  五、逐步探索民办幼儿园的规范性收费问题,积极引导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经组织研究讨论,以上修改意见建议指向州市两级、蒙自市地区的幼儿园的具体收费、招生工作,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主要是针对全州普遍性的工作规定,并不具体到某个县市、幼儿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也有相应规定。因此以上修改意见建议未采纳,同时已将意见建议转告相关职能部门。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8月11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司法局关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